一是标准的系统性加强,污染物项目设置更加科学、全面。新标准增加了总氮、总磷、总铅、总铬、总汞等14项水污染物指标,其中11项为重金属和有毒污染物项目;在大气污染物方面,烧结增加了氮氧化物、氟化物、二噁英类,炼铁工序热风炉增加了氮氧化物,电炉工序增加了二噁英类污染物项目;在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,增加了多环芳烃(PAHs)、氰化氢、苯、酚类、非甲烷总烃等15项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。
二是提高了污染物项目的控制标准。新标准均大幅收严了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限值,针对环境敏感地区制定了更严格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。
三是明确了分步实施新标准的管理要求。对新建企业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,对现有企业设置了过渡期,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。
新的环境质量标准实施对钢铁工业提出更高要求。2012年,环保部颁布了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—2012),有如下变化:
一是由于近年来大城市灰霾现象频繁发生,20G无缝钢管,GB9948无缝钢管,20CrMnTi无缝钢管,20Cr无缝钢管新标准增加了PM2.5的环境质量要求,将来会进一步考核企业PM2.5的治理和排放总量情况。
二是苯并吡(BaP)的环境质量标准比原来严格4倍以上。这就提高了钢铁企业焦炉的新、改、扩建门槛。
国家将实行《环境保护税法》。按照国家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要求,财政部起草了《环境保护税法》,022-26340668目前正在审核报送。《环境保护税法》将几项污染物(如二氧化硫、化学需氧量)从排污收费改为收税,还对冶炼渣、尾矿等固体废物和噪声排放安排了收税规定。按照排放当量缴税,将大大增加排污量大的企业的排污支出。